张艳,女,江苏沭阳人,1983年7月出生,1999年9月入伍,2005年3月转业,现任河南省民政厅主任科员。张艳同志先后在优抚处、双拥办、机关党委工作,她把工作当事业干,把服务对象当亲人待,把文明创建当成品牌做,积极出谋划策、认真履职尽责,狠抓任务落实。从事优抚双拥工作期间,参与起草双拥优抚政策法规文件、领导讲话材料40多万字,协调解决办理部队官兵和军属难事100多件,协调军地大型双拥活动30多次,更新河南双拥网信息500多条,有力推动残疾抚恤工作的规范化、精细化、信息化;从事机关党务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期间,组织机关党建活动40余次,参与整理文明创建材料100多万字,推动省民政厅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。她先后被原济南军区政治部、河南省政法委、山东省政法委联合表彰为涉军维权先进个人,被河南省委宣传部、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军区政治部表彰为“2014年全民国防教育先进个人”,被共青团河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表彰为“2015-2016年度省直青年岗位能手”,被河南省民政厅党组表彰为“2016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先进工作者”,连续多年被评为文明个人标兵,连续4年公务员考核获得优秀等次;荣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公务员局年度考核三等功1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