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德坤,女,1961年出生,1976年入伍,1982年退伍。现任鹤壁市民政局局长、党组书记。
服役期间2次荣立三等功。她恪尽职守,善于创新,勇于担当,廉洁自律。任职期间,鹤壁市民政局相继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集体,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,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,在2013年度鹤壁市优化环境提升效能民主评议中,综合得分位居市直部门前五名。她个人荣获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和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