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能把专武干部当“万金油”使用
时间:2012-04-17 10:18
来源:河南国防教育网
作者:潘海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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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海涛 最近我们到基层调查,听到不少专武干部诉苦,其中反映最多的是专武干部兼职太多,不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武装工作上。他们说,武装工作抓不好,上级军事机关要批评;地方党委、政府交待的中心工作任务完不成,不但要受批评,连调级晋升都受影响。专武干
潘海涛
最近我们到基层调查,听到不少专武干部诉苦,其中反映最多的是专武干部兼职太多,不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武装工作上。他们说,武装工作抓不好,上级军事机关要批评;地方党委、政府交待的中心工作任务完不成,不但要受批评,连调级晋升都受影响。专武干部成了钻风箱的老鼠——两头受气。有位乡镇武装部长还扳着指头给我们算了一笔帐:部长大都分管林业、计划生育、民政、教育、农业、水利、政法等工作,多者四、五项,少则两、三项;少数副部长、干事还兼任村支部书记、村长,对本村的党支部建设、植树造林、农田水利以及民事纠纷等,都必须亲自抓。光完成这些任务,就占了他们绝大部分精力和时间,哪里还有时间做武装工作?
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,有的专武干部由于长期被抽调搞地方、中心工作,头脑中的国防观念淡薄了,对做好武装工作的责任心、事业心降低了,严重影响了武装工作的开展。还有的专武干部说:“我们不是不愿做武装工作,而是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。
专武干部不专武,原因是多方面的。从专武干部自身来讲,一是管理体制不顺,专武干部不愿“专武”。目前,专武干部的本职业务工作属于县(市、区)人武部领导,而专武干部的提拔使用主要由地方党委负责,特别是工资资金福利待遇等,均由乡镇里负责。所以,一些专武干部认为,基层武装部属于地方党委、政府管理,提拔使用靠乡镇里,认为“端谁的碗归谁管”,于是,一些专武干部为了替将来改行创造条件,参与地方“中心”工作的热情很高,而对本职工作却没有积极性。二是由于经济利益驱动,不利于专武干部“专武”。据我们了解,许多乡镇把武装部包村的工作情况与干部个人利益直接挂钩,每次进行计划生育、农田水利等突击性任务,完成任务较好的干部都能得到奖金,而完不成任务的干部不但得不到任何奖励,还要受到处罚和批评。在这种经济利益的驱动下,一些专武干部总是热心完成地方党委、政府安排的“中心”工作,没心思去考虑或没有时间去完成本职工作。
从组织领导和工作环境上看,一些乡镇领导的国防观念淡薄,不支持专武干部“专武”。对新时期民兵工作的地方和作用认识、对专武干部工作支持不够。认为乡镇主要任务是抓经济建设,民兵工作无足轻重。有人对武装工作喊起来重要,干起来不要。还有人片面理解民兵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,就是民兵工作要服从“中心工作”,把专武干部当成“万金油”,哪里用得着就往“哪里抹”。因此,一些乡镇领导不为专武干部创造从事本职工作的条件,不让专武干部去“专武”。
对于解决农村专武干部不“专武”的问题,各级都非常重视,进行了许多研究和探索。我认为,要想使农村专武干部真正从地方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,让他们以主要精力从事武装工作,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。
首先,要把武装工作纳入乡镇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。现在,地方考核干部主要看其在经济建设方面的政绩,有些工作如计划生育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,还实行了一票否决,而对乡镇领导完成武装工作的情况从未进行过考核。这样,武装工作在乡镇领导的思想上就挂不上号,摆不上位置。现在一些武装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,很大程度上靠的是专武干部与乡镇领导有感情,关系处理得好。这种建立在个人关系、私人感情上的工作基础是不稳固的,也是不能长久的,往往是领导一换届,武装工作就倒退。我认为,要想改变这种状况,就必须把武装工作纳入乡镇领导干部、特别是党委书记的任期目标考核内容,签订武装工作任期目标责任书。在提拔使用时,既看他们在经济建设方面的政绩,还要看他们完成武装工作任务的情况。任职期间本单位武装工作落后的,不得提升重用。这样,就能增强乡镇领导抓武装、爱武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使他们重视和支持专武干部“专武”。
其次,要进一步理顺专武干部管理机制。要从根本上解决专武干部不“专武”的问题,必须从专武干部的管理体制入手,理顺地方与军事部门之间的关系,建立行之有效的专武干部管理机制。我认为,对于专武干部的管理使用,要以军事部门为主,做到管人与管事统一。乡镇专武干部政绩的评定,要以县(市、区)人武部的考核意见为主要依据;提升使用和调资晋级,要由县(市、区)人武部拿主导意见。在专武干部的来源上要严格把关,主要应从人武干部学校毕业、大中院校毕业和转业退伍军人中选配。同时,要下大力搞好专武干部的调整交流,工作成绩突出的,要及时交流到其他领导岗位;对工作不称职的要坚决调换,使专武干部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。
第三,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检查制度。专武干部不“专武”,与其责任不明确也有着紧密联系。我认为,要使专武干部“专武”,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。县(市、区)一级可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出规范具体、便于操作的规定,以县委、县政府和人武部的名义下发,把基层武装工作的内容,如民兵军事训练、政治教育、征兵、整组等,都一一分解量化,使每项工作都有目标、内容、标准、要求、方法和完成时限。在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,要加强考核检查,并形成制度。要把考核检查的情况作为专武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。对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较差或完不成任务的,不仅不能提升,还要进行通报批评,甚至调离武装工作岗位。通过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检查制度,增强专武干部“专武”的责任感,使他们把主要精力用在干好本职工作上。(作者系河南省潢川县人武部政委) (责任编辑:锦绣河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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